五、获取订单并提交
一、ERP推送订单流程
平台获取订单 → 修改发货仓库&物流 → 提交审核 → 提交至仓库 → 获取运单号 → 标记发货
(手动/批量)
店铺 > 获取订单 手动:待审核订单 > 待审核订单> 已审核订单> 提交服务商列表> 提交服务商列表>
设置仓储和物流服务 勾选订单> 勾选订单> 勾选订单> 勾选订单>
批量:分仓规则 审核 提交 更新运单号 标记发货
二、具体步骤
1、获取订单
路径:ERP系统>店铺>点击对应平台>点击获取订单。订单会自动拉取下来。
2、修改发货物流及发货仓库
两种方式:手动修改/自动修改。
1)手动修改
从平台店铺获取到订单后,单据默认在 【订单】>待审核列表
勾选订单>点击设置仓储和物流服务>填写发出仓库和发出物流>点击保存>单据流转到已审核列表
2)自动修改
自动修改需要设置分仓规则。
分仓规则是指,设定一个规则,从店铺获取下来的订单凡是满足此规则的,自动修改订单的发货仓库和物流。
设置好分仓规则后,获取的店铺订单自动匹配规则,修改仓库和物流,修改后仍在【已审核】列表。
如需重新编辑发货仓库物流,勾选订单>点击设置仓储和物流服务>填写发出仓库和发出物流>点击保存>提交
3、提交审核
【待审核】列表>勾选订单>点击审核>单据流转到【已审核】列表
如果从店铺获取的订单中,有需要拦截不发货的,需设置审核规则拦截订单。设置审核规则前,必须设定分仓规则
4、提交WMS仓库处理
【已审核】列表>勾选订单>点击提交>单据流转到【提交服务商】,此时单据已经提交给仓库处理。
可以切换到WMS 出库模块,确认出库列表查看单据:
5、获取运单号
【提交服务商】列表>勾选单据>点击更新运单号,可以获取到最新的运单号信息
6、标记发货
已经有运单号的单据,可以把运单号回传给平台,标记这个单据已经发货
【提交服务商】列表>勾选单据>标记发货>单据流转到已发货列表
7、查看是否回传成功
【已发货】列表>筛选状态【待回传】>查询
如有回传失败的,重新回传:
勾选单据,点击>重新回传,系统自动启动回传,每隔半个小时回传一次:1:00 1:30 2:00 2:30...
如果仍然回传失败,重复这个操作即可。
备注:
1、当ERP用户对接除系统外的其他平台,可以在店铺—other中创建。
2、订单信息中,“订单号—本地”这项,只有当店铺是other时,才需要填。
8、订单作废与删除
作废订单:针对【待审核】、【已审核】列表中无需回传运单号的订单,或者平台店铺中已经发货了的订单,可以将其作废,作废订单后,订单流转到【已作废】列表,点击重新获取,此订单不可再次获取。
彻底删除订单:将【已作废】列表中的订单彻底删除,删除后,点击重新获取,还可获取此订单。
订单作废步骤:
勾选订单>点击作废
订单彻底删除: